黑龙江离婚协议书样本
诸暨刑事律师
2025-04-25
在黑龙江省办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宜。以下是关于黑龙江离婚协议书的详细说明:1.基本信息:协议书应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以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2.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可以选择将具体财产归属于某一方,并约定相应的补偿方式,比如房屋、车辆、存款等。3.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明确由哪一方承担或如何分摊。如果有单方面的债务,需在协议中注明以避免日后纠纷。4.子女抚养: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应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及金额,以及探视权利的安排。5.其他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如财产分配补偿、房产归属等。这些内容应当尽可能详细,以确保协议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6.签署与生效:协议书需由双方签字,并在相关部门公证或者在法院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只有双方自愿且经法定程序,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夫妻有约定财产分配方式的,可以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离婚时,男女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自愿协商处理;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共同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子女无论出生在婚内还是遗腹,无论父亲或母亲是否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都享有与父母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离婚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和孩子的福祉进行裁决。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