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后不离可以吗
诸暨刑事律师
2025-04-23
1.民政局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后可选择不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为冷静期。
2.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带相关证件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核实,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留存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未共同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后可以选择不离,有不同方式使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核实无误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会被存档。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所以,无论是冷静期内反悔还是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领离婚证,都能让婚姻继续。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后可以选择不离,这一规定为冲动离婚设置缓冲,维护婚姻稳定性。法律设立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1.冷静期内反悔:若在三十日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2.冷静期后处理: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动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得以维持。
建议在决定离婚前理性思考,避免冲动决策。若有矛盾可先尝试沟通或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政局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慎重考虑离婚的缓冲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为冷静期。
(2)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就可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材料也会存档。
(3)若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提醒:
要注意离婚冷静期和申请领证的时间节点,避免因疏忽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不同婚姻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了,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都不想离婚,那就不用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为冷静期。
2.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带相关证件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核实,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留存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未共同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后可以选择不离,有不同方式使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核实无误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会被存档。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所以,无论是冷静期内反悔还是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领离婚证,都能让婚姻继续。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后可以选择不离,这一规定为冲动离婚设置缓冲,维护婚姻稳定性。法律设立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1.冷静期内反悔:若在三十日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2.冷静期后处理: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动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得以维持。
建议在决定离婚前理性思考,避免冲动决策。若有矛盾可先尝试沟通或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政局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慎重考虑离婚的缓冲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为冷静期。
(2)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就可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材料也会存档。
(3)若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提醒:
要注意离婚冷静期和申请领证的时间节点,避免因疏忽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不同婚姻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了,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都不想离婚,那就不用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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